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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4:51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新乡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于2020年6月至7月举办新乡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赛道设置

大赛设置两个赛道,分别是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个赛道。两个赛道分别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Ⅰ.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 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 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 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Ⅱ.“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 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赛程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宣传发动、参赛报名、学院初赛和学校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20年6月)

各学院要组建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挖掘优势专业和校友资源,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

1.做好赛事组织发动工作。各学院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特别是已经创业的校友参与本次大赛;同时,积极动员指导本、专科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参赛,形成师生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2.精心遴选培育参赛项目。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挖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

(二)参赛报名(2020年6月)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1 日。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电子版):

1.项目计划书:上传文件要求为pdf、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20M。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一并上传。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PPT:上传文件要求为ppt、pptx、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现场路演时间为10分钟。

3.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上传文件要求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20M。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三)学院初赛(2020年7月)

各学院组织初赛,经过路演等形式评选出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学校决赛,7月10日前将《新乡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2)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招生与就业处。各学院网上报名项目总数不得低于2019级在校生人数的10%,推荐校赛数量不得超过本学院网上申报总数的10%(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学校决赛参考)。

(四)学校决赛(2020年7月)

(1)网审阶段:招生与就业处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网络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路演答辩环节。

(2)现场路演阶段:现场路演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激励政策

1. 校赛高教主赛道设置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置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评选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2. 获得省赛和国赛金、银、铜奖的参赛团队和指导教师,另行予以表彰。

3. 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国赛、省赛、校赛)获奖情况,以学院为单位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特别是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要为教师、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

学校将适时邀请国赛专家来校为参赛师生作大赛辅导,希望各学院积极组织参赛师生参加相关报告会、项目路演等活动。

本届大赛工作QQ群为:527360559,请各学院负责大赛的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校赛决赛最终解释权归招生与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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